刘海廷,男,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教授,中共党员,硕士生导师。曾任文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等职务。他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追求,33年如一日扎根教育一线,辛勤耕耘,默默奉献。2014年获评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先后荣获辽宁省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大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名师、大连市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主要学术兼职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家、教育部专业学位评估专家、辽宁省高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大连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评审专家、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主要社会兼职有辽宁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大连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大连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
“我无法提供你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但愿能提供获取它的方法;我难以赋予你人生的智慧,但愿能点燃你智慧的火花;我不敢担保你能成才,但愿能和你探讨成才之道;我不能陪你去经历未来的攀登,但愿能指给你上山之路。” 这段话出自刘海廷教授之口。在33年从教生涯中,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倾心传授,三尺讲台写春秋
从1989年在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系研究生毕业后来到大连海洋大学任教至今,他深深热爱着教师这个职业,热爱着这方三尺讲台。他说,每当站在讲台上,面对上百双求知的双眼,都暗暗地告诫自己,牢记教师的使命和职责,一定不能辜负这些孩子的期望。
33年来,他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先后给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上课,他上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等课程已经成为学生心目中的老字号、招牌课、经典课,他的课旁征博引、深入浅出、诙谐幽默又寓意深刻,发人深省,极富魅力和感染力,深深的地印在学生们的心中。在一届又一届学生们的记忆里,他从未因病和私事调过课、停过课。2004级会计三班学生王华晓在学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后总结时,这样评价:“你是我见过的唯一能用灵魂跟同学沟通的老师。听你的课总会唤起我内心的东西,感动、执着、向往、正义。书本上的千言万语也抵不过您的一句肺腑之言。”
“教有规律,教无定法”,他的课之所以大受欢迎,是因为他开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理论课堂的“课前十分钟”模式,这一做法他坚持了十余年。每次课前10分钟让学生在讲台前结合本课相关内容演讲。话题既有国际上的热点,也有国内时事新闻,大众话题及校园内学生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而激发学生们的兴趣和表现欲,积极思考,充分互动,学生们畅所欲言,他适时启发、引导、总结,这种授课方式改变思想政治理论课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方法。教与学的互动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学生们说,“课前十分钟”活动开阔了视野,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内容,提高了学习兴趣。1992级淡水养殖班方兴这样评论:“以前从来没想到政治理论课会有如此吸引力,十多分钟的活动一直在吸引着我,谁说政治课没兴趣我跟他急。”还有的学生这样写道:“我从小到大,最讨厌学习政治课,但听了您的一次课,您的幽默话语、肺腑之言打动了我,从此政治课是我最喜欢的课程了。因为您讲能实在,不是假、大、空,听您的课像是听评书一样,过瘾。”还有他的“渗透式”“翻转式”教学模式都深受学生的欢迎。
播撒真爱,桃李满园育芬芳
“想赢得学生的喜爱和信任,没有什么窍门,那就是爱。”他曾担任多年的班导师工作,他的工作日志上也没有了“双休日”,为了督促学生上早自习,他经常6点多钟到校,唤醒学生起床早读。他常常告诫学生勿忘本、要感恩,他还要求学生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给父母写信,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他不仅关心学生们的学习,也注重学生养成健康的人格和强健的体魄。从做班导师起,他几乎每个节假日都与学生共同度过,带领学生海边拾贝、登高望远、新年包饺子,给过生日的学生送上热乎乎的煮鸡蛋……他总是在点滴小事中,处处感动学生、激励学生。
他曾利用业余时间,给担任班导师所带班级的全班24名同学每人写了一封深情感人的亲笔信,当学生们拆开信封,看到一句句朴实感人的肺腑之言,饱含关怀、鼓励与期望,泪水不知不觉能模糊了他们的双眼。这一封封信引起的反响远远超过了信的本身,班级学生纷纷给他回信,表达自己如何度过大学余下时光的决心和信心。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爱的培育下,他所带的班级先后被评为校优秀班级、大连市优秀班级。
除关爱本学院的学生外,他对外院的学生同样关注。资助家境贫寒的学生,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一位曾经得到过帮助的理学院刘会军(山东籍)同学回忆起刘海廷教授时,激动能说:“是刘老师一直陪伴走过来的,他对我的关心体现在大学生活的方方面面,像父母一样关心我的安危冷暖,逢节假日刘老师总请我去家里吃饭,不仅如此我有时欠的学费以及生活费也都是刘老师帮忙垫付的。刘老师给予我的帮助与指导让我终生难忘”。
以身示范,团队建设蒸蒸日上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作为曾经的文法学院院长、法学学科和法学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他不仅仅满足于个人的成绩,而是更注重培养一个有凝聚力、有战斗力、和谐向上的教学团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多年来他一直注重教学科研梯度培养,积极招才引智,壮大了教学科研团队。他积极主动担任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先后担任5位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精心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他们中有2人入选大连海洋大学首届青年英才工程和“蔚蓝英才”工程;2人晋升副教授职称。在科研和教研方面,五人(次)主持省部级和校级课题。
他指导专业教师及时跟进一线用人单位对本专业领域人才的能力需求,帮助落实专业教师定期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实务实践,提高了青年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带领团队成功申报并获批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批辽宁省本科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项,承担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20余项,承担科研项目44项,研究与建设经费到账85万。
他重视师德教风建设,注重言传身教,以自身严谨踏实、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带动学院教师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学院文化。
勤勉耕耘,教学科研成果斐然
“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多年孜孜不倦,不懈耕耘,让他收获了无数的荣誉。
在教学方面,参与完成的《文农交叉背景下“涉海涉渔”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创新与实践》《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荣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大学的历史与精神》《农科院校大学生人文社科素质教育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探索与实践》分别荣获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先后多次荣获大连高校“两课”教师教学竞赛优秀奖和校优秀教学奖。
在科研方面,主持中国法学会“基于海权视角健全与完善中国海洋法律体系研究”、辽宁省社科基金“辽宁沿海经济带软环境建设对策研究”等省部级、市级课题26项;主持辽宁省普通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2项;主持省、市横向课题5项;参加50余项。累计到账经费78万元。出版了《辽宁渔业发展对策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版)精解与案例分析》《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等著作及教材10部,在《理论探讨》《东北师大学报》《中国渔业经济》《长白学刊》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
他撰写的著作《辽宁渔业发展对策研究》2008年获辽宁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获2007年大连市人民政府社会科学进步三等奖;资政建议获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唐军批示一项;撰写的多篇论文荣获省、市级奖励。
33年漫漫从师路,刘海廷教授始终尽职尽责,把陶行知先生“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作为奋斗在教育战线上的座右铭,坚守着自己的初心,诠释着无悔的青春,用心、用爱践行着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无怨无悔……